正式立案補習班退費規定~~
2010-07-26
  台北市短期補習班退費規定說明

(一) 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……退百分之九十五。
(二) 第五十九日至第八日以前………退百分之九十。
(三) 第七日至第一日以前……………退百分之八十。
(四) 實際開課日期第二次上課前……退百分之七十。
(五) 第二次上課後且未逾全期三分之一期間內….. 退百分之五十。
(六) 逾全期三分之一……………不予退費。
(以上皆以當期實際繳納之學費為依據)